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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30点击数:

    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提高考生选拔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办法予以公布。

    一、可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划

    学科类别

    外国语

    业务课

    业务课二

    人文社科类

    40分

    50分

    50分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学科类别

    外国语

    业务课

    业务课二

    人文社科类

    25分

    40分

    40分

    二、招生计划

    专业(招人数)

    研究方向

    学习
    方式

    指导教师

    备注

    050101文艺学(3)

    01民间文艺学

    全日制

    王敏

    朱贺琴

    02文化传播

    全日制

    张允

    罗小东

    03文化与传媒

    全日制

    金玉萍

    04文艺美学

    全日制

    庞海音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4)

    01语言及文献研究

    全日制

    阿依达尔·米尔卡马力

    方向03已招收硕博连读考生3名

    02社会语言学

    全日制

    侯俊霞

    麦丽哈巴·奥兰

    朱晓军

    03维吾尔语言

    全日制

    刘正江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2)

    01辽宋金元明清文学

    全日制

    段海蓉

    02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文学

    全日制

    和谈

    03中国古代文论

    全日制

    和谈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2)

    01当代文学与文化批评

    全日制

    王敏

    已招硕博连读考生1名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2)

    01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全日制

    邹赞

    李晓峰(天山学者讲座教授,校外兼职导师)

    02英美文学与文论

    全日制

    邹赞

    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2022年6月4日10:00-10:30;

    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2022年6月4日10:00-16:00;

    (二)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一机位、二机位均使用腾讯会议。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专业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

    2.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学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为100分。

    、录取

    (一)录取成绩

    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后综合所得,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40%,复试成绩权重为60%。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二)录取原则

    1.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超出报考导师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调入到其他导师招生计划。

    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计划考生分开排序,且仅在本计划内排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总成绩进行全校排序,按招生计划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拟录取考生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的排序标准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招生学院将再次对考生进行复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纪检监督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2567(研招办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1939(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5746(学院纪检书记电话)

    、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为准。

                             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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