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诗词名曲 颂清明佳节
——新疆大学第三十届“清明诗会”开幕式
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院结合地域特色,充分利用学科优势,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2017年4月5号下午15:30(京时)我院在校本部九号教学楼学术报告厅举行了新疆大学第三十届清明开幕式,新疆大学党委副书记柴林老师、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苏如拉·阿不都热西提老师、校团委副书记苗玉青老师、我院在家院领导及所有评委老师、全校四百余名各族参赛选手和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此次活动由我院院长管守新老师主持。
(全体师生奏唱国歌)
会议开始,全体师生起立,奏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学院院长管守新老师向大家介绍了所有领导、来宾以及参赛人员;学院党委书记蒋方珍老师致开幕辞,她指出:人文学院于1987年承办了新疆大学清明诗会,历经30年,发展成为了底蕴深厚、特色鲜明、影响深远的礼敬传统文化项目品牌。“清明诗会”旨在引领广大师生通过诵诗、舞诗、唱诗等各种形式,感受中华经典文化的魅力,达到在诵读中激发爱国情感,在诵读中养成文明行为,在诵读中滋养美好心灵的目的。蒋方珍书记的讲话充分展示了此次清明诗会的目的和意义,不仅仅是对文化的传承,也是对心灵的洗涤。
(校党委副书记柴林老师作重要讲话)
开幕式上,校党委副书记柴林老师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我们生活在一个国泰民安的伟大时代,我们更应该以诗歌点燃青春,以诗歌赞美生活、以诗歌歌颂民族情。柴林副书记的讲话进一步升华了清明诗会举办的意义。
本届清明诗会旨在用诗歌的形式淋漓尽致地展示自己的情感,生动地讲述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宣传民族团结模范,展示新疆经济和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以诗会为契机,共同演绎诗的旋律,唱响诗的赞歌,歌颂我们伟大的时代,歌颂我们诗一般的青春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