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高校思政会议精神 诗会天山各族儿女
——新疆大学成功举办第三十届清明诗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新疆大学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立足树德做人这一根本任务和文化传承这一根本定位,结合学校特点以及学科优势,突出地域文化,创造性地举办了“清明诗会”这一文化传承活动。由新疆大学团委主办、人文学院承办的清明诗会历经三十载发展,已经成为了底蕴深厚、特色鲜明、影响深远的礼敬传统文化项目品牌,并在2016年被评为教育部“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十大示范项目,新疆大学也成为了西北地区唯一入选该项目的高校。
新疆大学第三十届清明诗会分为创作和朗诵两部分,按照汉语言和民语言分别分两组进行。今年,全校参与清明诗会各族学生达到400余人,参与热情前所未有,覆盖了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蒙古族等各个民族的优秀同学,进一步增强了新疆大学清明诗会的社会影响力。新疆大学第三十届清明诗会决赛于2017年4月12日在校本部大学生科技文化活动中心隆重举行,共有46个参赛项目入围决赛,新疆大学党委副书记葛国老师、新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刘洪波老师、新疆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吐尔逊托合提·阿塔吾拉、新疆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石立业老师、新疆大学团委副书记阿的勒·扎克老师、人文学院院领导、评委老师、到场嘉宾以及各学院学生代表近900人参与了本届诗会。
现场布置充满诗情画意,参赛选手准备充分,将诗歌朗诵与话剧表演、古典舞、古筝弹奏、冬不拉弹奏等完满融合,极具艺术表现力,取得了很好的舞台效果,台下观众掌声不断,气氛热烈。中间的诗词互答环节再次点燃了同学们对中国优秀诗词的激情,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这是一台视觉盛宴,更是一场文化的典礼!
三十载风雨兼程,三十载经典传承,三十载群英荟萃。“清明诗会”作为新疆大学品牌特色活动,自人文学院1987年承办以来,一直秉承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各族儿女爱国情怀”的宗旨,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不断创新发展,弘扬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播正能量,促进了中华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培育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了民族间文化的交流和民族团结;提高了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目前,新疆大学清明诗会已经成为学校的重要文化名片和文化地标。
新疆大学紧紧围绕和践行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创造性的开展了精彩活动,真正做到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为自治区高校践行会议精神树立了典范。